NY∕T 788-2018 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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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页数: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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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1-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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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100.01,B 17 NY,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8,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Guideline for the testing of pesticide residues in crops,2018-07 - 27 发布2018-12-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NY/T 788-2018,目。吕,本标准按照GB/ T 1. 1-200 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NY/ T 788-200 4((农药残留试验准则》。与NY/ T 788-2 00 4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一--标准名称由《农药残留试验准则》修改为《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 ;,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一修改了在田间试验设计中供试作物品种、试验小区数量、试验小区面积和施药器具等要求(见,5);,修改了最终残留量试验中施药剂量、次数、间隔和时期的要求(见的;,一一消解动态试验修改为残留消解试验,修改了试验点数、试验小区和采样间隔期等要求(见7 ) ;,一一修改了田间样品采集数量、样品制备、运输和储藏的相关要求(见的;,一一修改了残留物检测中待测残留物确定、检测方法、样品检测及结果计算的部分要求(见10);,一一附录A 修改了标题及田间采样部位、检测部位和采样量的部分要求;,一一附录B 修改为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报告要求,删除农药残留试验田间试验记录表;,一一附录C 修改为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报告要求;,增加了参考文献,本标准由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富根、朴秀英、乔雄梧、秦曙、秦冬梅、穆兰、朱光艳、郑尊涛、廖先骏、龚勇、李,晋栋、齐艳丽、孙丰收、崔凯,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一-NY/ T 788-2004 ,I,NY/ T 788-2018,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田间试验设计、最终残留量试验、残,留消解试验、田间样品、实验室样品、残留物检测、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用于农药膳食摄人评估、最大残留限量及合理使用准则的制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NY/ T 789,农业部令2017,农业,GB 2763,文件,3. 1,3. 2,3. 3,推荐使用,供试农药产,采收间隔期,采收距最后一,安全间隔期,经残留试验确证后农,天数,3. 4,田间样品field sample,d-……~,按照规定的方法采集的试验样品,包括田间试验样品和仓储试验样品,3. 5,实验室样晶laboratory sample,田间样品制备后用于储藏、检测和复检的样品,4 基本要求,4. 1 试验背景资料,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适用于本,1,NY/T 788-20 18,包括供试农药有效成分的名称、CAS 号及理化性质、供试农药产品名称和剂型、有效成分含量、登,记作物及防治对象、推荐的使用剂量、使用方法、使用时期和次数、施药间隔及安全间隔期、植物中农药,代谢资料、农药残留储藏稳定性资料、残留物、检测方法以及国内外最大残留限量(MRL)等,4.2 试验设计原则,4. 2. 1 根据供试农药产品申请登记使用范围及推荐的使用剂量、使用方法、使用时期和次数、施药间隔,和安全间隔期,期望得到可能产生的最大残留水平设计试验,4. 2.2 与药效试验不同,防治对象存在与否并不影响残留试验方案的实施,但施药时期尽可能与生产,实际相一致,4. 2. 3 作物可食用部位形成后施用的农药,应进行残留消解试验,5 田间试验设计,5. 1 试验点数,按照农业部公告第2569 号附件9"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点数要求"确定,5.2 试验地点,5.2. 1 按照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区域布局原则和要求确定,5. 2. 2 试验前应调查试验地点的气候、土壤类型、前茬作物和农药使用历史等,应选择作物长势良好、,均匀,地势平整的地块,5. 2. 3 试验地点的前茬作物和试验进行中均不得施用与供试农药类型相同的农药,以免干扰对供试农,药的分析测试,5. 2. 4 对于直接施用于土壤的农药,除5. 2. 2 的要求外,还应提供土壤质地、pH 、阳离子代换量和有机,质含量等参数,5. 2.5 对用于环境条件相对稳定场所的农药,应按照使用技术要求在常用储藏条件的代表性场所进行,试验,5. 3 供试作物品种,5. 3. 1 供试作物品种应具有代表性,一般应为当地主栽品种,5. 3. 2 选择供试作物品种时,需考虑其形态差异、种植季节、栽培方式、生长期和成熟期的差异及用途,5. 4 试验小区,5. 4. 1 每个试验点设置1 个处理小区和1 个对照小区,5. 4. 2 试验小区大小应满足附录A 样品采样量要求,5. 4. 3 根据作物种类确定田间试验小区规模,粮食作物不应小于100 m2 ,蔬菜不应小于50 m2 ,果树不,应少于4 株,单株栽培的葡萄树不应少于8 株,对于藤蔓交织自然连片的作物不应小于50 m2 ,5. 4. 4 对照小区和处理小区应设置在相邻区域,但应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污染,5. 4.5 对于收获期很短的作物(如小麦)和采收间隔期很短的施药方法(如杀青剂) ,应根据不同采收间,隔期设置多个试验小区分别施药,同时采收,从而得到不同间隔期的样品,5.5 施药方法和器具,5.5. 1 根据推荐的使用方法,应采用常规施药方法、器具,5. 5. 2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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